笔者从县农办获悉,2005年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经费补助及奖励标准已出台。 根据《关于开展“十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安吉县“十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经费补助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出台了2005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经费补助及奖励标准。按照工种不同,每个工种补助100到200元不等。如果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及以上的,按就业人数60元/人奖励给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