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喝酒喝出杂物来
2005年03月28日20:08 | 来源: | 作者: 喻美芳 | 编辑: 高斌

  日前,县消保委受理了一起保质期内袋装黄酒有杂物的投诉,经调解消费者获赔人民币1000元。

    家住递铺镇的杜某于2005年1月份在刘某处购买了三十箱富阳某酿酒厂生产的黄酒,饮用时发现酒里竟然有杂物,同批发商交涉要求赔偿,未有结果。3月16日杜某投诉到县消保委,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检查,袋装黄酒尚未超过保质期,但酒里确实有杂物,同厂家联系,厂里很重视,派员前来安吉消保委当面向消费者杜某赔礼道歉,经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1000元。

    县消保委提醒:今年是“健康、维权”平安消费年。生产厂家在酿造酒时应注重产品质量,为消费者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