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季大减价”,“店面装修,全场六折!”“此房拆迁,出血甩卖!”……时值冬春换季,县城商业区众商家不失时机,纷纷倾销年底库存的换季商品,为吸引消费者争先“血拼”。 昨天,在小商品市场门口,笔者见到一拨拨的年轻人、老年人手里喜滋滋地拎着大包小包刚买的商品从里面走出来。在人民路、递铺路、胜利路、商业城等地,笔者也见到不少消费者在购物。然而在消费者这一阵“疯狂”喜悦的背后,各商家也在偷偷地乐。孰不知,换季商品也能隐藏很大的隐患:换季商品必须等到当季使用,若超过了“三包”期限,发现问题,根本欲退无门。若真遇到此问题,消保委也爱莫能助。 去年2月28日,在一片换季打折声中,在外地做生意的市民王女士在县城某商店买了一双高筒靴,标价280元的商品打折后只卖168元,款式也颇合心意。由于当时天气渐渐回暖,王女士将靴子买回家后,一直放着没穿。今年回家过年的王女士这才想起一直放在鞋柜里的“新靴”。她欣喜地换上“新”靴,但只穿了两天,鞋跟就开裂了,靴筒内的毛边也有些脱落。年后,为了开店做生意,王女士就先回上海去了。此次,王女士回来拿着坏了的“新”靴,找到了当初购买的那家店,要求退换,但营业员却称购买时间已过一年,超出了“三包期”,婉拒了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