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在夫妻关系中已成为一个较突出的问题,2004年县妇联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总数的22%,其中丈夫对妻子施暴占家庭暴力的90%,在这些家庭暴力案件中主要是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其中尤以身体暴力为主,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在一定范围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呈上升趋势,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家庭暴力”案例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案例一:递铺某夫妇,妻子在锦纶厂工作,丈夫因某种原因在家待业,有一儿子。一天妻子夜班回家,因小事两人起争执,丈夫将油烧热泼到妻子脸上,导致妻子大面积皮肤烧伤,受重伤残,丈夫最后被判刑十二年。 案例二:某女张某打工期间结识章某后结婚,结婚后产下一子,产后18天章某就打骂张某,张某忍气吞声与章某继续生活,章某却更加变本加利,时常借故殴打张某,张某无奈住到了娘家,因身体和精神上受压迫,现精神出现了一定问题,而章某却在此时数次提出离婚。 案例三:孙某到县妇联反映自己的丈夫章某在外面有第三者,在家经常借故殴打自己,县妇联证实情况属实后,向章某的单位领导反映,章某被责令停职反省15天,同时县妇联向孙某告知遭受家庭暴力后的相关取证办法,帮助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三八节即将到来之际,谈论“家庭暴力”这个话题似乎有点不是滋味,但在一些无可回避的事实前,我们关注的是家庭暴力究竟该怎样定义?引发家庭暴力的诱因有哪些?广大妇女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时该如何面对,如何处理?哪里是这些不幸妇女的庇护所?请关注下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