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2004年,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18件,其中立案143件,案外调解75件,截止目前立案结案141起,结案率为98.6%。涉及劳动者184人,为劳动者挽回工伤赔偿、工资、福利、经济补偿金等方面损失共352.68万元。 县劳动保障局把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并轮流到各乡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认真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同时,该局强化制度建设,加强仲裁工作人员管理,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对仲裁受理范围、仲裁程序、仲裁时限、服务承诺等制度实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杜绝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