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规划(2005)36号文件,公布了第一批118个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名单,孝丰镇再次被列入。 1997年,孝丰镇被列为浙江省和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以来,孝丰镇结合生态立县战略,注重山区、老区的特点,以户籍制度、城镇建设投资体制、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农民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障体系、二三产业发展定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财政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性的改革探索。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推动了孝丰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国家发改委在总结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县、市、省发改委层层筛选、推荐,孝丰镇再次被列入第一轮第一批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全国有118个乡镇,其中我省有8个乡镇。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总体部署,孝丰镇将结合实际,进一步转变职能,推陈创新,合理分配资源,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着力夯实二三产业基础,加强环境建设,加速推进孝丰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