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烟花爆竹增添喜庆气氛,是很多市民在节庆日期间必不可少的一件事。但如果不注意,购买了劣质烟花爆竹,让喜事变成烦恼事,这可得不偿失了。 “近一个月来,我们共查获烟花爆竹1000多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尹国强说,“这几天,我们在进行统一销毁。” 在销毁现场,笔者发现,这些被销毁的烟花爆竹燃放时燃放点偏低,有些烟花只有声音没有形状,有些燃放时甚至有石头随之炸出,很是危险。 据尹国强副大队长介绍,这些查获后被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主要有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厂家私自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生产标准的、由地下工厂生产的烟花爆竹和未经许可进入浙江市场销售的厂家销售的烟花爆竹。 “销售烟花爆竹,必须经过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这一渠道,厂家不得私自销售烟花爆竹,对于零售户来说,也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发放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零售。”尹国强说。 春节前后,烟花爆竹销售、进出频繁,为防止不合规定的烟花爆竹充斥竹乡市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已成立了烟花爆竹专人负责小组,前段时间已对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 “春节之前,我们会再组织一次对烟花爆竹整个销售网点的全面检查。”尹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