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是县交警大队开展查禁“酒后驾车”第一天。当天晚上仅一个半小时,就有30多个“醉鬼”落网。 2月1日晚上7点钟开始,县交巡警大队30余人(包括协警),分二组分别在发展大厦、天目路建行门口蹲点,检查过往的司机是否饮酒。 晚上7点30分,一名个体老板(事后得知)参加朋友的聚餐后回家,途经建行门口,被交警拦住依法检查,经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现场测试,该司机呼出气体酒精浓度为1.347毫克/升,属醉酒驾车(按标准规定,呼出气体酒精浓度0.8毫克/升以上就属醉酒),为了安全考虑,交警当即将其车暂扣,并搭车送其回家。 晚上7点5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摇摇晃晃驶过建行门口。交警让他测试一下,他居然将测试仪当糖葫芦添,实在醉得不成样子,而且酒气冲天。经县人民医院抽血检验,的确饮酒过量。 据统计,从晚上7点至晚上8点30分,交警共检查了100多辆机动车,有30多人经检查属酒后驾车。考虑到春节快到了,交巡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规定,根据每个人饮酒后的不同程度,分别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至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