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工资发放现场。
新春临近,1月31日,历时半年之久的原金秋竹木工艺品厂48名职工拖欠工资案,经县总工会法律维权部的帮助,职工们不同程度地拿到了工资。 因企业经营不善,2004年8月,原金秋竹木工艺品厂拖欠48名职工应得工资83471元。岁末临近,县总工会维权部主动当起“娘舅”,经多方努力,厂方向职工发放了部分工资。同时该厂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补发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