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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要按规定驾驶摩托车
2005年01月31日21:33 | 来源: | 作者: 童思源 任平 | 编辑: 高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已成了老百姓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逢年过节有些驾驶员还载着全家人出行。交警提醒:骑摩托车者要小心谨慎驾驶,生命不是儿戏。

    我县属山区县,山区道路弯道多、路又窄、视线差。摩托车若超员、超速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随着村庄环境整治、乡村康庄工程在全县铺开,山区通村道路越来越好,给驾车者带来了不少方便,但心理麻弊要不得,一旦出了事故,悔之晚矣。

    春节即临,很多有摩托车的朋友在走亲访友的时候,喜欢将一家大小都带在摩托车上,少则三人,多则五人。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邹某和付某就是例子。

    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者要珍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不要饮酒后驾车,不要醉酒驾车,不要超速,不要超员(禁带12岁以下的小孩),骑(乘)车者要戴安全头盔,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要按规定限速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摩托车者不戴头盔处罚50元;乘坐者不戴头盔处罚2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1-3个月行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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