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我们已不再陌生,那么,到县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是哪些人?他们出于何种心态?公证对他们的生活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再婚夫妇可以说是婚前财产公证中的主力军。一位姓李的再婚女士告诉笔者:“我们双方都有小孩,再婚是出于感情的需要,但我们都不想因为我们再婚而影响到自己小孩的经济利益,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公证,双方子女都不亏欠,有利于我们婚姻生活的稳定。”而一位姓张的再婚男士则对笔者说:“曾经离婚时与妻子在财产分配问题上相持不下,经过一次婚姻,人变得更成熟,考虑的问题也更多,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各类财产也越来越多,婚前公证一下,将来可避免很多麻烦。” 初婚公证者也有之。漂亮的方小姐自己在外地拥有一间广告公司,生意很兴隆,在安吉又有两处房产,方小姐结婚的对象是位教师,虽然工资不低,却没什么资产,方小姐坦率表达了想婚前财产公证的意思,男方表示理解,觉得这样自己可避免被人说成“贪图钱财”,挺好的。 越来越多的人将婚前财产公证当成了试金石,试试看对方究竟是看中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的财产。有位60多岁的陈老汉找了一位50多岁的老伴,老伴把陈老汉的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但却很看重钱财。陈老汉在结婚前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老伴顿时就翻了脸,并拂袖而去,陈老汉暗自庆幸,没有匆忙进入婚姻。 婚前财产公证有怎样的程序?需要避免何种误区?请继续关注下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