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有人过来就佯装在旁边修自行车,见是公安人员撒腿就跑,但终究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1月中旬,重庆籍人刘某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早在1999年,刘某就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杭州市西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刘某一直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生活日益窘迫的他又打算“重操旧业”。2004年10月29日晚,刘某骑自行车窜至递铺镇云鸿西路,在一盏路灯下,打开接线箱的盒子,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将里面的铜芯线剪断。随后,刘某又走到另一路灯下,刚要继续作案,见有人过来,就假装修自己停在旁边的自行车。伪装尽管巧妙,“做贼心虚”的刘某还是禁不住过来的公安巡逻人员的几句盘问,慌张得一句话都不会说了。等稍微回过神来,刘某撒腿就跑,仅仅几步路就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