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笔者从县出租车管理站看到了这份调价的通知。《通知》说,根据省物价局浙价法?眼2002?演331号颁发的《浙江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周边市县收费标准,规范出租车运输市场价格行为,对我县出租车运价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起步价统一为4元(2公里以内);车公里运价为1.6元(桑塔纳、索纳塔轿车)。并且所有投入营运出租车必须安装国家统一标准的计费器,按计费器计价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明码标价制度,并且在车外醒目处张贴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调价自1月10日起执行。 正常的价格调整怎么会出现多种收费标准呢?经过了解,原来是几家营运出租车公司没有及时更换计费计价器造成的,一些司机在计费计价器显示只有3元的情况下,根据调价批复收起了4元的起步价。这在某种程度上给消费者造成了误会,也就成了近期乘客投诉的焦点。 为尽早避免再出现此类纠纷,1月17日下午,县出租车管理站专门邀请了市技术监督局有关技术人员来我县,对158辆出租车统一进行计价器调整。 1月18日,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稽征所及出租车管理站有关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浦源大道、人民路、凤凰路等主要繁华路段对出租车是否按调价后的统一标准的计费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和是否提供发票和上岗证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有关部门表示,从1月18日起,市民出门打的,就不会再出现收费不清的问题了。若遇出租车司机不文明行车也可拨打全省统一投诉电话“96520”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