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刚从银行取出来的180元钱,余墩村第九自然村村民周月英大妈开心地笑了。“虽然钱不多,但我和老伴每月也能像城里上班人一样能按时拿着存折去银行取钱。活了这么大岁数,今年还是头一回碰到。”开心的不止63岁的周大妈一人,递铺镇、开发区失地农民均不同程度地系上了“保险带”。 从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我县已有3810人失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参保金已达1871.55万元,其中2415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的政策,领取了基本生活费。 按照有关规定,原来征用农民一亩土地一次性补偿2.9万元。但是,由于一些农民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用完了有限的土地补偿费后,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养老更没有依靠。针对这一问题,县国土资源局深入基层调研并借鉴城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于去年10月出台了《安吉县关于建立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的政策。 “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生计、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大事,是为民办实事,推进城乡统筹和当前工作发展的大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参保”情况,有关领导深入基层对参保对象进行实地了解和调研。据了解,我县采取“个人缴一点、集体补一点、政府出一点”的方法和原则筹集资金,及时为失地农民交上了养老保险。还按照因村制宜、逐村分析、先易后难的方法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据悉,我县试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可继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