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安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正坚在审议县政府一项工作报告时首次提出“现代生态”概念。 胡正坚结合广泛调研的情况,审议认为“生态立县”、“生态立省”方向肯定是正确的,但不能为了生态而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原始的环境是生态的,但生态并不代表原始,生态立县、生态立省,要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现代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也就是说生态立县、生态立省也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叫做“既要青山绿水,又要金山银山”。既是生态的,又是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这样的生态叫做“现代生态”,因此要科学正确处理好“生态立县”与“生态经济强县”、“生态立省”与“生态经济强省”的关系,要有机统一,而不应使其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