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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利剑出鞘斩“黑手”
2004年12月29日23:26 | 来源: | 作者: 章小新 胡孝庆 | 编辑: 高斌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1998年3月与村民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我县某村村委会将153平方米集体土地和465.2平方米宅基地非法出让给村民杨某建庭院;未经依法批准,我县某村村民擅自占用该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农保区内)建造厂家,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158平方米,并已投入使用。近日,县国土资源局经现场勘测、调查、核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上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用土地的村委会和村民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上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退还土地,拆除庭院,拆除厂房,退地还民,退地还耕,没收非法出让土地款。

    据国土局有关部门统计,今年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33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1070亩。由于土地违法等问题而带来的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的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县国土资源局近两年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规范和调整工作。在去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该局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政策,对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该局还开展了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行为的专项清查和整治活动,保障了国有土地的合法使用。

    今年,该局从规范土地政策,深化治理整顿上入手,严肃执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大巡查预防力度,确保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发展。

    通过借助“四·五”普法教育,全国法制宣传日、土地日等载体,该局开展了一系列的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执法监察活动,使土地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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