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保险人徐某亲属专门到新华人寿安吉分公司送上锦旗,对新华人寿安吉分公司的工作表示感谢。 被保险人徐某是安吉人,2003年11月25日投保新华人寿“吉庆有余”寿险20万元。今年10月21日晚,其乘坐的轿车在北京发生车祸,徐某不幸身亡。接到报案后,新华人寿安吉分公司及时上报上海公司并组织理赔勘查,确定情况属实,被保险人作为乘客无责任。鉴于徐某在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且其尚未成婚,父亲身故,故保险公司认定其母为直接受益人。12月9日,新华人寿安吉分公司将理赔款足额给付徐某母亲。 据了解,这是我县近年寿险公司理赔的最大单笔寿险,新华人寿安吉分公司经理胡峰林表示,作为业内知名专业寿险公司,将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的积极功效,维护地方社会经济的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