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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咱老百姓的关爱”
2004年11月23日22:52 | 来源: | 作者: 童思源 | 编辑: 高斌
“爱清,还可以参加保险吗?”11月18日上午,王美荣老人一走进芝里社区办公室,就对社区干部徐爱清说,“我们两个老的都70多岁了,想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8000元钱,昨天赶到长兴去借了2000块来。”“可以的,一寸照片每人四张,拿来我给你办。”徐爱清一边招呼一边忙着手中的活。
王美荣老人告诉笔者,他的三个子女都在外地。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土地被征用了一部分,现在老俩口身体不错,还能干点活。听说县里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自己仔细看过了,很划得来。一次性缴4000元,每个月就能拿到150元生活费,老俩口每月360元钱够用了。而且这个月缴费,下个月就可以拿钱,和上班的人拿工资一样挺方便的。
余墩社区的卢云土老伯今年66岁,按照规定,到现在,他可以拿3个月的生活保障金了。对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他有自己的见解。他说:“8000元钱相当于3分地的征用费,3分地我一年到头种点葱卖卖,也不过2000来块钱。按照标准我每个月可以拿150元生活补助金,一年就是1800元,不到四年就全部拿回来了。”阿土伯开玩笑地说,“按照我现在的身体,再活10多年没问题,四年之后就是政府贴钱给我用了,这样的好事,是对咱老百姓的关爱,是党和政府关心我们老百姓,为我们着想。”
今年10月9日,县政府出台了《安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适用范围为递铺镇规划区。适用对象为1992年6月15日至2003年12月19日之间被征地的农民可自愿参加生活补助。2003年12月19日以后被征地农民应邀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参加生活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必须年满18周岁(包括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两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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