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县石油液化气价格一路上扬,对此居民反应强烈。为此,我县决定加强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以达到既有利于企业经营又兼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目的。 自本月11日起,液化气价格实行限定进销差率管理,差率管理的计价公式为:销售价格(零售价格)=(进货价格+运杂费)×(1+综合差率)。各石油液化气经营单位以最新购进价格和实际发生的运杂费为基础,按规定的综合差率确定零售价格,并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县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经营企业的零售价格和最新购进价格,以提高石油液化气价格的透明度。各有关石油液化气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自觉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努力保证市场供给的石油液化气质好、量足,严禁哄抬价格、短斤少两、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并努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