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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器”实为窃电器
2004年10月19日20:25 | 来源: | 作者: 黄昀 应卫华  | 编辑: 高斌

    电力部门提醒:一旦发现有人出售  请向公安部门举报

  近日,有群众反映有一小贩在梅溪镇出售一种节电器,并吹嘘说这种设备能节能30%到50%,很多群众相信并购买。但电力部门提醒:这种东西买不得。

    据电力部门介绍,所谓节能器是一种窃电设备,它利用内部特殊装置,扰乱电表正常工作原理,使电表慢走或停走,达到窃电的目的,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据悉,电力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同公安部门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窃电违法行为,以确保百姓正常用电,维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同时,电力部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这些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遇到出售节能器者坚决制止并迅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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