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的林女士在注射了疫苗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考虑到对胎儿的影响,林女士不得不做了人工流产。身痛加上心痛,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但是,事情却出乎意料——
无缘无故被人家饲养的狗咬伤已是十分倒霉了,注射疫苗之后,又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因怕疫苗不利于孩子成长,无奈又心痛地进行了人流……一系列的不幸让当事人林女士一纸诉状将狗主人告到了法院,可法院却驳回了林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波未平一波起 2004年2月20日,林女士到朋友家串门,在路过村民程某家门前时,不幸被程某家饲养的狗咬伤。为怕感染,家人将林女士送往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疫苗注射,用去疫苗注射费及去湖州的车费400余元。程某进行了支付。 本来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月24日经镇卫生院检查,林女士被确诊已怀有身孕。 有理官司却打输 一边是骨肉,一边是已注入体内的疫苗,林女士左右为难。因怕疫苗对胎儿生长会造成不利影响,林女士最后在卫生院做了人流手术,花去费用165元。 事后,因与程某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林女士一纸诉状将程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程某支付医药费165元及营养费、误工费4000元。 但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林女士起诉的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被狗咬伤是事实,因为疫苗注射打去胎儿是事实,明明有理的官司,咋就打输了?林女士傻了眼。 专家个中论缘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饲养的狗造成林女士伤害,程某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但林女士应当对自己的损害事实进行举证,充分证明其胎儿人工流产与被注射疫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证明因被狗咬伤以及后来人流而误工一定时间的损失,但根据林女士提供的证据:1、湖州市疾病控制中心门诊病历,证明被狗咬伤的事实;2、对证人的笔录,证明被程某家狗咬伤,并由证人陪同到卫生院包扎;3、2月24日林女士在医院检查的B超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证明当时已怀孕;4、卫生院门诊卡及发票,证明流产医药费用165元,不足以证明她的两个主张。因为证据不足,林女士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