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火吞噬过的厂房。
救灾现场。
县领导现场指挥。
9月12日晚,良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至今日晨,大火被扑灭,火灾造成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左右。
9月12日21时48分,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良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发生大火。“当时火光冲天,伴着剧烈的爆炸声。”20分钟后,消防中队16名官兵抵达火灾现场,“厂房、仓库内的乒乓球剧烈燃烧,火苗带着爆炸声直往外蹿”,到达现场后,官兵们立即占据水源,控制火势,数名官兵冲入火海搜救人员,在确认人员已安全转移后,数支水枪对准大火合力扑救,至当晚11时左右,火势被控制。 火灾发生后,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章新泉,公安局副局长程能杰先后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当地派出所民警、武警南湖监狱二大队官兵先后赶到投入扑救工作。 经勘查,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左右,过火或部分过火厂房3幢,面积达1340平方米,大火烧毁乒乓球压坯等半成品一批,火灾中3人不同程度烧伤,均为该厂人员,目前已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