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和落实城镇破产改制企业劳动模范的待遇问题。 解决落实城镇破产改制企业已离退休劳模的荣誉津贴。今年,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后,县总工会在调查摸底、核准名单后,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已先后为39位城镇破产改制企业已离退休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落实荣誉津贴39240元,由县财政按年划拨,县总工会负责发放。 解决落实城镇破产改制企业劳动模范的医疗补助。由县总工会核准报送名单,需县财政解决的劳模医疗补助由县医保中心审批支付,每年与县财政结算给予全额核拨。目前,已为35位城镇破产改制企业的劳模落实了医疗补助。 提高县级劳模待遇,劳模体检、疗休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今年3月1日起,我县的城镇、农村县级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分别从原来每月20元提高到每月50元和80元。每年还将安排30位劳模进行免费体检和短期疗休养,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