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晚,周某驾驶摩托车途经11线时逆向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与行人董某发生碰撞致董某死亡,周某为逃避罪责竟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日前,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交通肇事逃逸一案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后,周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这是本县近年来发生的第二起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严惩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