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皈山乡通过矛盾纠纷首理、调处终结回访、每月综治接待日、遗留案件清理制四项措施全力打造平安乡镇。 实行乡村干部矛盾纠纷首理制。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独立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化解。 纠纷调处终结回访制。乡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 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乡综治办、司法所及联系村干部在各村实行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清理拖而未决纠纷。乡综治办、司法所对近两年来拖而未决或遗留的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清理,逐一登记指定专人负责,限时解决,到目前,全乡共清理化解民间纠纷五起,调处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