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省电网供电能力下降,加上天气高温、小水电出力减少,我县供用电形势十分严峻,经研究,有关部门决定自7月2日零时起实施“停三开四”错峰让电方案。 具体要求:所有动力用户按照“停三开四”序位表停产让电,且每天的灯峰时段停产让电(灯峰时段是每天17:30—22:00),确因生产或工艺要求需连续生产的县级优强企业和重点外贸出口企业须经县有序办批准后方可连续用电;机立窑水泥、粘土砖瓦、石矿、小造纸、铸造、膨润土粗加工行业企业只允许每天的0:00—6:00安排生产;化纤、玻纤、磁性材料、化工、大造纸行业企业“开四”期间仍需错峰让电;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娱乐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7℃;城市亮化、公路路灯全停,城市路灯单排间隔亮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