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安吉支站[浙新办[2004]28号] 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 安吉县广电台(新闻中心)主办 | 总站-浙江在线
首页 | 网络问政 | 政务微博 | 数字报纸 | 微信 | 即时 | 专题 | 图片 | 时政 | 经济 | 社会 | 乡镇 | 部门 | 外媒 | 人文 | 房产 | 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关注金茶福救人事件系列报道④
2004年06月17日20:49 | 来源: | 作者: 童海燕 | 编辑: 高斌

  为救人不慎撞人致伤,飞来赔偿,该赔,还是不该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谓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法理与情理的冲突上。情与法,该舍谁就哪,难有统一说辞。

    但昌硕律师事务所的夏乐庚律师却指出,法理与情理间本不应该存在冲突。因为两者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法理所肯定的东西,也是情理所认可的,情理所否定的,也不应该被法理所承认。

    但理论上的统一能避免事实上的矛盾吗?张炳虎律师补充了观点。

    张律师指出,在此连环事件中,熊被车撞、金义举救人、金撞人看似紧密联系,其实是三个不同的事件,应分开来看。

    首先,由于熊是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伤致死的,肇事同机逃逸,应经劳动部门作有关工伤认定后由用人单位予以相关赔偿。

    而金茶福摩托车不慎撞人属另一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金茶福毕竟是出于见义勇为的救人行为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其救人义举应予肯定。根据《民法通则》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精神,其中一部分赔偿应由作为受益方的熊春梅一方适当分担。

    在采访中,记者从死者熊春梅丈夫徐仁德口中了解到,目前其妻所在用人单位已支付一小部分赔偿,其余的表示要在交警开出逃逸证明后处理。徐仁德表示,金茶福是为救其老婆才出了事,等事情处理好,拿到赔偿,他会向金茶福支付一部分“感谢费”。

    据了解,金茶福的车参加了全保,目前,他正在医院、保险公司间奔走着,而陈云福的已付医疗费和可以预见的最低残疾赔偿金已近7万。

    编后:关注金茶福救人事件系列报道到今天将划上一个句号。读完此组报道,读者如果您有什么看法和想法,欢迎拨打电话5036000、5032491和我们谈一谈。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广电台(新闻中心)主办,浙江在线安吉支站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广告投放/13567975520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电子邮箱/ajnews@163.com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新闻中心大楼9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