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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跳槽为一怒打工兄弟赢公司
2004年06月10日21:53 | 来源: | 作者: 童海燕 | 编辑: 高斌

    一次集体跳槽事件,使得五位打工者以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约为由被集体推上了被告席,正在胜诉无望之际,一纸“飞”来的证据使得一切峰回路转,五位被告同样以违法、违约为由驳倒了用人单位,用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集体跳槽,惹上官司

    程某、汪某等五人本是临安某服装公司职工。今年2月初,五人不知何故,集体跳槽至安吉某服装厂。然而没多久,一纸诉状就将五人集体推上了被告席。

    原来,在去年10月份,五人均曾与该服装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公司不但未帮5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每天的上班时间还多达12小时以上,却没有加班工资。气愤之下,五人集体跳槽。

    该服装厂认为,五人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五人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虽然五人和代理律师均知道公司违法、违约在先,但口说无凭,苦无证据证明。而公司指证却是铁证如山,找不到证据,只有输!

一纸证据,峰回路转

    眼看着开庭日期临近,却苦于没有证据,五位被告和代理张炳虎律师都忍不住泄气了。

    天无绝人之路,正当苦恼之际,一纸速递的飞来证据解了难题,那是五人在公司上班(包括加班)的详细出勤记录。

    一证在手,张律师以该服装公司未给五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严重违反劳动时间规定、未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为由,以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法律依据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五人最终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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