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安吉支站[浙新办[2004]28号] 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 安吉县广电台(新闻中心)主办 | 总站-浙江在线
首页 | 网络问政 | 政务微博 | 数字报纸 | 微信 | 即时 | 专题 | 图片 | 时政 | 经济 | 社会 | 乡镇 | 部门 | 外媒 | 人文 | 房产 | 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合法是幸福安宁的前提
2004年06月03日20:51 | 来源: | 作者: 章小新 | 编辑: 高斌

  8年“婚姻”属非法,一纸协议“关系”除。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婚姻案例,只要当事人稍有法律意识,摒弃农村的旧习俗,就能学法、知法、懂法、正确的用法。像这例颇有点让人哭笑不得的“戏剧性”的婚姻案例在全省也属少数,但事实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的也许还有许多。为此,很多感兴趣的读者也曾来电发表自己的看法,为认真地宣传、执行和贯彻《婚姻法》,就此案例,记者咨询了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俞荣标律师。

    俞律师表示,本案例中的男女主人公非法同居的事实已界定,此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孙某和李某以比较稳定的夫妻名义定居,有可能产生财产和子女权属问题,但对非婚生育的子女和共有财产,法院可按正常(通过法律程序)结婚定居所生子女和产生的共有财产来认定,只要双方提出申请,法院可受理对双方协商认定的子女和财产权属认定的事实,但对非法同居和离婚不予受理。

    一句话,俞律师说,只有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才能有正常的生活秩序可言。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县广电台(新闻中心)主办,浙江在线安吉支站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广告投放/13567975520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电子邮箱/ajnews@163.com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新闻中心大楼9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