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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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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
3 |
女性人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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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王春梅 |
性
别 |
女 |
职务 |
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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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递铺镇昌硕西路43号 |
联系电话 |
502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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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2002年至今:省级”文明接待室”; 2003年:2002年度安吉县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2004年:2003年度安吉县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2006年:被省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2007年:2007年度院先进集体; 2007年:2006年度县级机关文明科室; 2008年:2008年度省院规范化考核首次考核C类院第二名;王春梅被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党员; 2009年:”全国文明接待室”、安吉县“巾帼文明岗”、县级机关“十佳”文明科室、湖州市巾帼文明岗、2009年度省院规范化考核C类院第四名;王春梅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2010年:2010年度院先进集体;王春梅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喻琳被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党员; 2011年:2010年度安吉县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度县级机关文明科室;王春梅立三等功、喻琳被评为县信访先进个人。 2012年:被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1年度县级机关文明科室、王春梅被评为“湖州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干警”、县直机关优秀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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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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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妇联、部门妇委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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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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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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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现有干警3人,其中女性干警2人,占总人数的67%,其中,科长王春梅同志担任院妇委会主任一职。多年来,该科充分发挥女检察官作用,认真履行职能,注重工作创新,在控申接待制度建设、开辟举报宣传新途径、刑事申诉与赔偿等各方面工作全面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多次获得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求真务实,切实提高政治素质修养。
控申科在院党组的领导及县妇联的指导下,始终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女干警紧密结合女检察官的自身优势和特点,本着“立足本职、学习先进、岗位建功”的宗旨,扬巾帼风采,在科室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团结和带动科室干警共同进步,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和季度、月考核优胜个人。同时认真加强廉政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勤勉敬业,切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
我科干警尤其是女干警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严格履职、公正执法,克服家庭困难,加班加点,用“巾帼不让须眉”的大无畏精神取得了控申工作中一个又一个胜利。
(一)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1、扎实做好各项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控申科的女检察官们充分利用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和说服力,“以一张温馨的笑脸、一杯清香的热茶”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使他们“怒气冲冲的来、心平气和的走”,为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作出贡献。在工作中不断完善首办责任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力争将群众信访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不断完善涉检信访预警评估机制。做好结案前的沟通联系、释法说理等工作,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不断完善案后反馈机制。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角度出发,完善实名举报答复制、已结案件当事人跟踪回访制等制度,适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反馈,确保案结事了。
2、切实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我们结合实际,在“两会”、世博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召开前扎实开展一次涉检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排查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矛盾化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及信访报告制度,该科女干警克服体力和家庭双重压力,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严守岗位,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实现了我院连续多年涉检来省进京零上访。
(二)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1、严格落实制度,加强线索管理,提高查处效率。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确保线索的保密性,切实保障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举报线索,切实履行催办、督办、答复职责,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现象的出现。定期清理举报线索,加大举报初核力度。根据省院控申处的统一安排,结合届选举实际,开展一次涉农职务犯罪线索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为进一步畅通群众涉检诉求渠道,积极服务自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坚持举报宣传经常化、多样化。利用各种媒体、网络,结合下访巡访,进乡镇、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受众面。如
(三)加大刑事申诉办案力度,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控申科积极探索申诉办案模式,加强与监所部门的联系合作,利用
“约见卡”发放制度,宣传刑事申诉工作,打消当事人顾虑,使其提出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利益。我科对接收的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进入立案复查程序。详尽了解案情,严格审查处理决定或生效裁决,以法审案、论证分析、反复推敲,切实做到审查结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复查结果作出后公开宣布,我们及时送达申诉人。有几位申诉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向本院递交申诉请求,复查结果作出时已被送往异地服刑,我科女干警根据实际情况,赶赴服刑地联系狱侦部门,入监及时告知,确保申诉人第一时间得到复查结果。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做好心理疏导,当事人对结果表示信服。
(四)扎实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是控申部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在女干警的带领下,控申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积极查找需要司法救助信息,对各线索根据案件涉及罪名、处理情况等分门别类,造册立档,重点审查确有救助必要的不起诉案件,核实情况,完善档案,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到位后,我们在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或其亲属来我院领取救助金,并对救助结果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实际情况,考察救助效果。2011年,该科共办理刑事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资金共计4.4万元。
三、服务社会,立足本职尽显巾帼风采。
控申科的女检察官们在本职岗位上辛勤耕耘,任劳任怨,将满腔的热情倾注在检察事业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造了检察女干警的良好形象。工作中出色表现的同时,她们尽己所能地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帮助有需要的群众,无私奉献。2011年,院里号召向鄣吴患病女孩丁洁捐款,控申科的干警们均积极响应,贡献自己的一份爱心。同时,她们勤于运用自身的专业服务社会。与县女企业家协会联手开展“法律进企业,服务促发展”结对活动中,她们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制定法制工作计划,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协助企业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得到企业家们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在大家的努力下,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控申科的女检察官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荣誉,在今后的日子中,必将再接再厉、互勉共进,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